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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编办制定《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16-05-31 15:48:00    字体显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积极探索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实现机构编制服务由制度化向标准化转变,近日,三明市委编办制定印发了《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对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的原则,以“全面制定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服务质量、全面打造机构编制服务品牌”为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机构编制服务标准体系,促使全办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厘清标准内容。结合业务工作和日常事务工作,全面厘清机构编制服务基础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岗位标准。基础标准包括机构编制标准化导则、术语和缩略语标准、符号和标志标准、信息编码规则;管理标准包括业务管理、效能管理、人员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标准;质量标准包括机构编制事项的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图等标准;岗位标准包括领导层、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工作标准。 

  三是细化方法步骤。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实施的全过程分为宣传发动、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细分为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组织培训、进行动员四个环节;标准制定阶段分为借鉴标准、收集资料、开展清理、编制标准、发布标准五个环节;标准实施阶段分为组织学习、精心实施、加强督查、持续改进四个环节;总结提高阶段分为认真总结和申请验收两个环节。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领导统筹、专家指导、人人参与”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将标准化建设任务细化到各科局、落实到每个人,确保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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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制作: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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