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近期,三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核查对象。按照既涵盖事业单位各个类别,又兼具代表性的筛选标准,从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涉及整合的事业单位、职责变动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化幅度较大的事业单位中,筛选出三明市示范性综合教育实践基地管理中心、三明市电子商务创业中心等10家事业单位法人做为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对象。
二是规范核查内容。实地核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情况、相关资质、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名称和印章使用情况、开办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公开情况,做到核查标准统一、核查方法统一。
三是确保核查效果。核查人员依据实地核查情况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核查人员当场向其举办单位有关人员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反馈核查结果。对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要求其做出说明并立即整改,达到了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效果。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