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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采取“12345”工作法推进权责清单编制管理工作
来源:[市编办]   2017-11-27 17:19:00    字体显示:  

    三明市采取紧扣一条主线、突出两个全面、坚持三个原则、做到四个结合、用好五个措施的“12345”工作法,有序推进权责清单编制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权责清单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一、紧扣一条主线

    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这条主线,认真总结2015年以来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经验,以推进“两单融合”、编制公布权责清单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将现有行政权力和与之相对应的行政责任以一张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细化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目了然,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二、突出两个全面

    一是编制范围全面化。2015年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应进必进”的思路,在市本级共确定47个部门单位纳入权责清单编制范围,具体包括市政府工作机构(含工作部门、派出机构、部门直属行政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群机关;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2015年的42个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单位相比,本次权责清单编制单位新增5个,实现了市级法定行政主体权责清单制度全覆盖。

    二是清单内容全面化。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责事项的底数和类别,将权责清单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内部审批(审核)、公共服务和其他权责等14类,涵盖了市直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所有行政职责。此外,权责清单还将受上级政府部门委托行使事项、委托下级政府部门实施事项和属地管理事项一并纳入,并予以备注,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的权责划分。

    三、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三个凡是”原则。凡是设定依据废止或设定依据不充分的,一律不纳入权责清单;凡是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事项,一律衔接落实到位;凡是“捆绑打包”的事项,一律依法拆分,坚决不搞“数字游戏”。

    二是坚持“三个对照”原则。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及中央、省、市规范性文件等依据进行审核;对照省直部门印发的本部门(系统)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对照省审改办《权责清单工作指南》规定的事项分类标准、名称规范及审查要点进行审核,确保权责清单合法、合理、合规。

    三是坚持“三个公开”原则。权责清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直部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进一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减权放权相结合。在权责清单编制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上级政府简政放权情况,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全面清理精简市级行政权责事项。

    二是与强化监管职责相结合。要求市直部门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对保留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取消、下放事项监管不缺位、不脱节。

    三是与深化“三集中”改革相结合。依照权责清单,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将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中依企业和公民申请,且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利于便民服务的事项,同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切实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截至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入驻部门单位80个,入驻事项1370项。

    四是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相结合。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对2015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行使主体为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全面梳理,除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继续由执法机构承担外,其余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职能全部按要求划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五、用好五个措施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印发《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布置会,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对照目标任务,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实施权责清单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市直部门单位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并明确权责清单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方可报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培训会,印发《权责清单编制说明》、《权责清单参考样式》等培训材料,进行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协同推进。建立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市委编办、市效能办联合督查和“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将权责清单编制管理工作列入“放管服”改革督查重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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