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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编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
来源:[市委编办]   2020-05-25 10:29:00    字体显示:  

  近年来,三明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新方法、新途径,形成了法规宣传常态化、工作方法多元化、结果运用长效化、队伍建设制度化的“四位一体”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机制,促进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坚持法规宣传常态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的影响力。一是精心组织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选编》。对各级下发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等有关机构编制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认真筛选,编印成《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选编》,分发给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者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意识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二是精心组织编印《机构编制知识100问》。编印了一本涵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的《机构编制知识100问》,作为向公众宣传普及的材料,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有关知识,分发给相关单位领导和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知识的普及率。三是精心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明市委编办网站、手机短信、腾讯通、微信群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扩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的社会宣传面。四是精心组织开设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专题讲座。由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为县(市、区)和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开设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专题讲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五是精心组织举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在组织开展深入宣传学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举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网站在线填写答卷、现场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坚持工作方法多元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约束力。一是加强网络核查。充分利用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监察管理模块,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数及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及实配人数等情况进行实时核查,改变了以往每季度上报核编数据时靠基层临时进行汇总的“静态”统计做法,转变为现在可以适时在网上开展数据核查的“动态”统计做法,实现了核查工作的实时化。二是加强实地联合核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联合开展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面对面指导工作,形成了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三是加强专项核查。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治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吃空饷”等专项核查,对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四是加强综合评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每五年一次的评估,评估的内容为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执行及人员配备情况、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制度情况、各类改革实施情况,评估采取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走访、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的方法进行,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评估,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机构编制的自觉性和履职服务水平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非涉密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的内容为主要职责情况、机构基本情况、编制基本情况、实有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公开的方式为会议公开、文件公开、公开栏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公开的时间为定期或不定期公开,通过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结果运用长效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威慑力一是抓好结果通报。对网络核查、实地核查、专项核查、综合评估中了解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党委政府通报,促使相关单位全面掌握机构编制管理的真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今后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努力方向二是抓好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正视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抓好整改,促使相关单位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改进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三是抓好联动监管。建立与市纪委监委、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单位联动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制、信息沟通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单位,暂缓办理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四、坚持队伍建设制度化,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队伍的执行力。一是切实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政治行为、思想行为、业务行为、作风行为、待人行为、律己行为等六个方面对从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机构编制工作者行为进行了规范,积极引导他们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共同努力把市委编办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放心、部门基层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二是切实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服务承诺规范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服务环境规范等八个方面的规范,积极引导从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机构编制工作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服务部门和单位、服务干部群众的整体水平,树立市委编办心系服务对象、情注跨越发展的良好形象。三是切实开展争当“五星干部”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以争当学习之星、服务之星、执行之星、敬业之星、自律之星为主要内容的争当“五星干部”活动,把对从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的机构编制工作者的要求细化为学习、服务、执行、敬业、自律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作为一颗星,并制定每颗星的具体要求和量化考评标准,年终评出星级干部,切实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努力营造争星进位、创先争优的进取氛围。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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