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信息 > 本级信息
三明市委编办着力构建“四项机制”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来源:[市委编办]   2020-05-27 08:47:00    字体显示:  

  近年来,三明市委编办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着力构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机制。一是精心组织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选编》。组织人员对1985年以来各级下发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密级文件除外)进行认真筛选,编印成《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选编》,分发给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意识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二是精心组织编印《机构编制知识100问》。编印了一本涵盖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内容的《机构编制知识100问》,分发给相关单位领导和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并在市委编办网站上全文刊登,促进了机构编制知识普及率的进一步提升。三是精心组织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竞答竞赛活动。2014年底,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网上竞答活动;20156月,组织开展了由12个县(市、区)委编办组队参加的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现场竞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201911月,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知识答题活动,全市机构编制系统95名干部和129个部门单位的3862名干部参加了答题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四是精心组织机构编制知识专题宣讲活动。2015年以来,先后为11个县(市、区)和15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设了题为《在管住管活管好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机构编制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各级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晓度。

  二、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机制。一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制度。组织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制度,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每五年一次的评估,2015年来先后对82个市直机关单位及其所属328个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评估,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自觉性和履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组织研究制定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在严控总量上实行机构限额管理、编制总量控制,在盘活存量上实行机构编制空量集中管理、统筹调剂使用,在优化结构上按照上级规定提出了优化机构设置、优化编制结构、优化领导职数核定的具体标准,在动态调整上实行适时合理调整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了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2015年以来,整合市直机关单位9家,从市本级机关单位收回99名行政编制;整合市属事业单位43家,从市属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2567名,进一步盘活了现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资源,为保障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用编需求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组织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对象、监督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的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76月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配置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核定不规范、使用不科学等问题。四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全市各级非涉密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五是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联动管理制度。组织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联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制、信息沟通共享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职责,推动形成了各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管理整体合力。 

  三、着力构建机构编制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切实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规则》。2012年就组织研究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规则》,对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工作机构、审批权限、工作程序等七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又组织研究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对进一步规范市委编办工作、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化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二是切实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办事指南》。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原有的办事指南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按照动议申请、签收报批、研究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要求,分别明确了办理机关机构编制事项、事业机构编制事项、使用编制事项、使用领导职数事项、人员变动核编事项、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网上名称事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机构编制资料查阅事项等十个事项的承办科室、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更加科学。同时,将这十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图粘贴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专栏上,把办事指南编印成册发放给市直各部门单位,供服务对象查阅和使用,着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切实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2014年组织研究制定《三明市委编办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了服务承诺规范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服务环境规范等八个方面的规范,积极引导全办干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着力推进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机制。一是认真推进党建工作方法创新。深入实施理念、主题、平台、载体、机制“五位一体”的机关党建工作法,着力在树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互动”的理念、确定每年一个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打造“党员讲坛”这个学习提升的平台、选准创建“五型机关”这个强基固本的载体、构建争当“五星党员”这个创先争优的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全面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认真组织开展 “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着力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着力在创建服务型机关中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着力在创建创新型机关中提高党员干部创新力,着力在创建廉洁型机关中提高党员干部自制力,着力在创建文明型机关中提高党员干部公信力,大力弘扬“贵在忠诚、重在规范、赢在创新、志在争先”的市委编办精神,努力把市委编办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放心、部门基层信任、干部群众满意的机关。市委编办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2014年度和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五强五争”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以增强学以致用能力、争当学习标兵,增强开拓进取能力、争当创新标兵,增强规范运作能力、争当服务标兵,增强狠抓落实能力、争当执行标兵,增强宣传报道能力、争当信息标兵为主要内容的“五强五争”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努力营造争创一流、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收藏】 【打印】 【关闭
主办: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制作: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闽ICP备 2021011001号-1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0号
欢迎您登录本站,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