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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编办坚持四措并举着力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贯彻
来源:[市委编办]   2020-12-22 11:07:00    字体显示:  

  三明市委编办坚持学习领会、宣传引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整体谋划一体推进,着力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持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切实为全方位推动三明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一、坚持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条例》内化于心。一是注重以会促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员集中学习会、党员讲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办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二是注重以训助学。举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者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培训班,要求参训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注重以考验学。组织全办干部参加《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检验全办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的成效。

  二、坚持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着力营造《条例》学用氛围。一是全力打造《条例》网宣矩阵。在“三明市机构编制网”开设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知识宣传专栏,并依托微信工作群、腾讯通工作群和普法云平台,及时推送《条例》原文、释义以及《中央编办负责人答记者问》《一图读懂<条例>》等内容,切实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全力开展《条例》专题宣讲。7月份以来,由本办主要领导先后为9个县(区)和11个市直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设题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水平》的专题讲座,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掌握《条例》,切实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三是全力加强《条例》日常宣传。在日常业务办理和开展调查研究时,积极向部门单位及相关经办人员大力宣传《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切实推进《条例》宣传的常态化。

  三、坚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着力健全《条例》配套制度。一是致力编印办事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四个机构编制工作基本环节的要求,重新修订编印《三明市委编办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机关机构编制事项、事业机构编制事项、使用编制事项、使用领导职数事项、人员变动核编事项、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项、网上名称事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机构编制资料查阅事项等十个事项的承办科室、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更加科学。二是致力修订工作规则。按照《条例》要求,修订完善《三明市委编委工作规则》《三明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编委和编办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序运行。三是致力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论证制度,明确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提请研究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必须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审核精准到位。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明确县(市、区)委编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于每年120日前向市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并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牵头制定《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调整的情形和程序,确保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规范、准确、高效。

  四、坚持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着力强化《条例》刚性约束。一是力求执行评估促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到11个涉改市直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有效推动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挂牌不规范、人员混岗等问题的解决,并形成《关于市直涉改部门有关意见建议及对策措施的报告》,为市委和市委编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力求网络核查求精准。充分利用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监察管理模块,对全市各级部门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数及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及实配人数等情况进行实时核查,改变以往每季度上报核编数据时靠基层临时进行汇总的“静态”统计做法,转变为现在可以实时在网上开展数据核查的“动态”统计做法,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力求协作机制管长远。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治理“三超两乱”问题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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