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委编办“三个严控”持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市委编办 时间:2022-03-28 17:58

 

近期,为切实加强对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三明市委编办在全面摸清底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核公布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结果。清理规范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共精简9%

一是严控“存量”。将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联席会议、协调小组、推进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类工作专班、工作小组等,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明确对工作任务已完成、发挥作用不明显等情形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提出机构调整意见,切实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二是严控“质量”。明确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调整结果应按规定程序抄送市委编办,明确议事协调机构不得替代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明确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不核定人员编制、不确定机构规格,其日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切实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

三是严控“增量”。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参照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规定,明确了今后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依据、设立条件、设立程序等,严把审核关,严格控制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切实巩固清理规范成果。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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