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在全市范围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针对历次机构改革后撤并整合事业单位数量比较多、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等实际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用心念好“建”“定”“优”“三字诀”,全力破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难题,着力保护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全市应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840家,已完成清理812家,完成比率达96.7%,除因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的注销清理问题外已基本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一、用心摸清底数“建”台账。着力在建立台账上下功夫,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一是注重统计调研,主动在系统“查”。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统计调研,并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巡查,核实有关单位信息,建立准确的应清理规范的事业单位法人台账。二是注重文献调研,主动从档案“找”。组织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清理规范,通过查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机构编制档案及市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档案,主动帮助有关单位查找清理依据等缺失的材料。三是注重实地调研,主动跑单位“送”。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实地调研,深入三元区、明溪县、宁化县和农业、文旅等部门单位,主动上门送清理政策、清理办法及其缺失的机构编制批文等有关材料,从源头上解决部分事业单位历史遗留的情况不清、资料不全、依据不明等“无法清理”的问题。
二、用心落实责任“定”清单。着力在明确责任上下功夫,认真区分界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具体责任,将清理规范台账升级为责任清单。一是落实编办内部科室联动责任,确保“有人抓好”。将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研评估范畴,与日常机构编制办理事项相结合,对未及时办理清理规范的,相关科室暂缓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二是落实联席成员单位联管责任,确保“有人管好”。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协调解决注销清理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分流、社保缴纳、人员退休、工资接续、账户衔接等问题,充分发挥法院、发改、民政、市场监管、人行等17家成员单位的联合监管作用。三是落实主管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有人办好”。实行月报制及联络员工作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每月报送清理规范工作进度;举办单位和有关事业单位各明确1名监管人员和经办人员,有效解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之后“无人清理”的问题。
三、用心排忧解难“优”服务。着力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针对清理规范中出现的注销登记疑难问题,及时帮助梳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及经办人员经常呼吁帮助的注销程序、材料及操作等“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确保注销手续一次办好。一是全力解决程序不明确问题。制作印发《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程序步骤表》,逐项列出有关发布公告、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等每个步骤的政策规定和法定时限要求,并针对不同的事业单位分别商定最优方案。二是全力解决材料不规范问题。编写印发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公告、成立清算组织、清算报告等3份要件模板,供有关部门单位参考,确保提交材料一次通过。三是全力解决办理不顺利问题。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e三明平台开通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查询功能,并通过开设专门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公共邮箱,及三明市政府内网办公平台、微信、腾讯通等多种渠道,实行线上实时反馈指导。对仍无法解决操作问题的,实行线下预约开展“一对一”指导帮助,有效解决有关人员“不会注销”的问题。截至2022年12月10日,全市应注销清理587家,应清理“双代码”11家;已完成注销清理559家、完成“双代码”清理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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