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明市坚持破解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梗阻,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开发区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有力转变。改革后,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从17个精简为12个,机构数量精简比例达29%,其中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的开发区达到5个,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凸显。
一、在坚持优化整合上发力,理顺组织管理机构
一是规范管理机构设置。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以国家级开发区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统一管理其他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推动以大带小、一区多园、布局优化,改革后,市级保留2个开发区管理机构、县(市、区)整合为1个,实现资源统筹协调、产业互补联动的格局。
二是探索更大范围整合。出台《三明市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在市区开展园区整合,依托“三明经济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块牌子,分别整合三元区、沙县区相关工业园区,推动资源更加集中,力量更加汇聚,步调更加一致。其中,三明经济开发区将梅列、三元经济开发区整合并入,由三明经济开发区统一负责辖内园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工作,实行“一支队伍、多块牌子、多个园区”。
三是优化内部组织体系。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归并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将党工委办公室与综合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腾出的限额用于扩大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机构比例,解决机构臃肿、分工过细问题。全市各开发区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数由改革前的79个精简为34个,精简57%,实现了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
二、在聚焦主责主业上发力,构建高效运行体制
一是明确履职重点。紧扣开发区职能定位,科学制定“三定”规定,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履职重点,着力强化经济发展、投资服务等职能。撤销三明市招商服务中心,成立三明经开区、三明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理顺开发区招商服务职能,让开发区真正成为聚集项目、抓实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二是理顺职责关系。通过制定开发区管理机构权责清单、梳理目录清单审批事项等方式,将开发区原承担公共事务职责交由属地政府统一实施,确保开发区将主要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三明经开区管委会与三元区签订共建合作协议,联合成立开发建设工作指挥部;三明高新区管委会与沙县区就责任范围、收益分配、债务关系等事项签订共建共管协议,有序推进园区扩园工作。
三是明晰功能定位。结合《三明市“十四五”开发区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开发区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对整合后的开发区重新明确主导产业,提出未来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确保开发区定位更明晰、特色更突出。比如:整合后的三明高新区管委会,重点推进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小吃食品及新能源材料等四大产业发展建设。
三、在完善管理模式上发力,激发园区创新活力
一是强化发展统筹。围绕助推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助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其中,生态新城、三明经开区等深化“留号托办”“过路盖章”等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限,提速90%以上。
二是创新编制管理。积极探索开发区编制管理模式,清流、大田、泰宁、建宁等4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鉴乡镇机构改革设置人员岗位的做法,设置了综合岗、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岗、招商服务岗等岗位,通过岗位管理的形式灵活开展工作,实现编制资源集约化利用、科学化管理。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薪酬绩效体系、人才管理办法、岗位竞聘管理等制度,促进开发区管理工作更加高效协同。三明市经开区管委会实施行政人员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级晋升与工作实绩挂钩、事业干部职称聘用与业务成绩挂钩、国有企业“员工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等3项量化绩效考评,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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