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事前”源头管控。规范机构编制事项请示申报工作,研究制定《三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全面梳理工作程序,细化机构编制申报事项的范围、报送材料、流程和时限,压紧压实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必须经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机构编制申报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注重“事中”过程论证。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过程的论证审核工作,研究制定《三明市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论证工作规程(试行)》,按照一般机构编制管理申请事项和特殊区域管理机构编制事项2个类别,设置合法合规性情况、申请必要性情况、比对情况、管理规范性情况等4个一级指标和20多个二级指标,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形成论证评估报告,提高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论证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是注重“事后”监督检查。加强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通过机构改革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掌握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已批复的县级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