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委编办采取五项措施,严把“进口关”,畅通“出口关”,全面完成了县直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的第一责任人,县党政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编制意识。借助县移动公司手机信息发送平台,将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及本县用编、核编程序等具体规定编辑成短信,分批分期发送到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及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的手机,让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深入人心。
三是规范用编制度,严把人员“入口”。明确规定县直党政群机关没有完成消化超编任务的,禁止新招录公务员;有行政编制空缺单位需新增人员的,从县直超编单位调剂解决;从严控制从乡镇和政法部门调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将乡镇或政法部门领导调整到县直部门任职的,编制放在原单位。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动机制,严把进人入口关,防止多头审批、多渠道进人。
四是加大分流力度,畅通人员“出口”。在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择优选派县直党政机关人员到乡镇和县直事业单位任职,2006年以来,共选派了35名干部到乡镇任职。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公务员队伍出口,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2009年以来,共有59名公务员提前退休。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执行退休制度,做好自然减员工作,监督各机关单位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五是强化实名制管理,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依托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核查工作,再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进一步强化实名制管理。今年以来已办理1名多年不在岗人员辞职减员手续,将4名占用行政编制但无法登记的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
(建宁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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