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宁县委编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用编审核工作,坚决防止超编进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事前”上报。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2017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工作,由用编单位根据编制数、实有人数、预计退休人数等情况上报用编需求。
二是“事中”审核。按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分类审核用编计划,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审核单位用编计划,及时告知同意用编的单位,并出具用编通知。
三是“事后”监督。在明确各相关单位用编计划后,将采取单位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措施,跟踪查实人员到岗情况,坚决杜绝“在编不在岗”现象,切实发挥人员编制的服务保障功能。
(泰宁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