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宁县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明确要求。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度报告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程序等事项作了具体部署,并详细列举了办理事项所需的各类申请、证明材料、法人报告书规范填写方式等,做到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让各事业单位明确年度报告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二是搞好服务。建立业务交流QQ群、微信群,安排专人解答部门单位提出的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实行“当天审核、一次反馈”的办事快速通道,进一步提高审核和办理效率。
三是加强督查。对事业单位法人因故无法按期提交年度报告的,要求其向县委编办提交延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书面申请。对不按时或者不参加2016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法人,县委编办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将其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泰宁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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