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采取“三项举措”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时间:2017-07-27 11:49

    为减少财政供养人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明溪县按照“从严控制、先批后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由县委编办牵头,联合县财政局、人社局和效能办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编外用工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用工形式、岗位分布、工作期限、工资来源、合同签订等情况,形成了《明溪县编外用工情况报告》,基本掌握了明溪县编外用工情况。

    二是强化联动机制。印发《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对编外用工的使用范围、招聘方式、申报流程、监督追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编制、人社、财政、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协同负责、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

    三是严格总量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实行审批管理制度,在批准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经县委编办审核使用编外用工指标后,由县人社部门办理劳务派遣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做好人员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建档立卡、规范管理。

                            (明溪县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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