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自评明情况。围绕机构运行、职能履行、机制融合等,组织新组建部门、涉改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掌握摸清机构运行状态,重点查找其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提升建议。
二是开展调研促融合。县委书记带队到新组建部门和涉改单位走访调研,看运行、解难题、提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新组建部门和涉改单位汇报改革后融合情况,有效促进将乐“两违”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转的有效衔接,促进相关部门高效履职。
三是刚性约束固成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法规政策,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部门职能转变、运行机制、衔接配合等方面入手,对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导,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调整到位。同时,发挥制度效能,强化纪律约束,通过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管,严防“条条干预”,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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