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东县编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围绕“三个明确”,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各项任务的开展。
一、明确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原则。根据全县的实际,明确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四个原则:一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二是精简效能、高效运转的原则;三是事业单位设立应当遵循“撤一建一”的原则;四是今后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原则。
二、明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明确了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四个原则:一是坚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二是坚持 “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原则;三是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坚持“只出不进”,不予审批用编计划的原则;四是坚持事业单位用编“前置审批”的原则。
三、明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原则。依照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原则:一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须在本单位核定的编制、职数范围内进行的原则;二是事业单位选人用人须经编制部门“前置核准”的原则;三是坚持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借用人员的原则,对未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借出的人员和单位,一经查实,由县编办核减其编制总量,并对进人予以冻结。
(江苏如东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