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一个理念”。 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配置执政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织保障。要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不断改进传统的管理模式,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思维定式,树立机构编制服务发展的理念,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依法管理、严格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适时依法对机构和编制进行动态调整,注重盘活现量资源,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
二是做好“两个结合”。一方面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是服务的基础,服务是管理的最终目的。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着国家重要的机构编制执政资源,要通过调整职责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范国家政权的架构,规范各级政权的运行方式,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履行职责、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组织保障。从这点来说,管理好机构编制非常重要。所以,作为机构编制部门,要把管理和服务很好的结合起来,在做好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管活。另一方面要坚持规范运行与优化提质相结合。要在规范机构编制工作运行的同时,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管理质量,要着眼于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根本转变。
三是加快“三个转变”。首先,要加快由单纯业务学习向提高综合素质转变。作为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不论是制定机构改革方案,界定部门职能、职责,还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机构编制,都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经济、科技、社会科学等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地方机构编制演变历程基础资料的积累,对地方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其次,要加快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作为一名机构编制工作者应当改变“职能部门递请示,编制部门作批复”的被动管理理念,树立超前意识和主动意识,就社会反映、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前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最后,要加快从“着眼局部”向“立足全局”转变。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上要立足本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从局部数字的加加减减向机构编制管理全局“一盘棋”的方面转变,在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灵活应变地处理机构编制事宜,让机构编制管理处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动态均衡状态。要注重机构编制存量的调整,该控就控,该减就减,建立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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