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编办、本办各科(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机构编制系统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明委编办〔2012〕7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现将开展2012年机构编制工作重点课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要充分认识到机构编制调查研究工作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为领导决策、推动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机构编制调查研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调查研究工作列入下半年机构编制工作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县(市、区)委编办领导和本办各科(局)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搞好调查研究,推动形成勤学习、深思考、重研究、善运用的良好风气,确保调查研究取得实际成效。
二、明确职责,全面细化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要成立课题组,实行课题项目负责人制度,把调研任务分解细化到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完成调研任务。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15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分解工作,全面启动调研工作; 10月底前将课题调研文章报送市委编办综合科。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可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完成下达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其他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成果。
三、深入调研,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客观真实情况。要精心撰写调研报告,认真谋篇布局,反复锤炼文字,力争提出新颖独到、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改进研究报告文风,力戒空话套话、脱离实际,力求文风朴实、言之有物,力倡观点鲜明、措施管用。要着眼于实际运用,将研究成果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编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完善机制,不断激发调研动力
市委编办将把各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报送的优秀调研文章陆续刊登在市委编办《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信息》上,并向中央编办、省委编办推荐。年底,市委编办将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机构编制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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