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铭:突出政治监督 努力担当作为 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 时间:2022-04-13 16: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明确要求加快机构编制法定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立足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监督职能定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断丰富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政治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属性、第一属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从政治上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找准坐标定位,在服务机构编制中心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起主导作用的监督。党内监督包括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方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属于党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的范畴,在党内监督大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明确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编办作为中央编委办事机构、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更加鲜明突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维护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促进决策不断优化完善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障。

  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职能定位,努力从政治着眼、向中心聚力、为大局服务,不断拓展职能、健全制度、丰富手段,权威性和影响力持续提升,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更加彰显。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制定印发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重要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等制度规定,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作出系统规范。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报告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有效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对中央46家涉改部门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职,促进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战略意图落到实处。探索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组织开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动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查处力度,抓好中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条条干预”专项整治,通报典型案例,有力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进一步完善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二、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在更好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使命上担当作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号召全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新征程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机构编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踔厉奋发、担当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使命。

  紧紧围绕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上担当作为。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原则。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要始终把维护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首要位置、作为根本任务,通过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通过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严格执行编委工作规则、机构编制审批规则,按权限和程序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按规定请示中央编委,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要扎实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报告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深入了解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整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要始终服从服务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督促地方和部门把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持续推动加强和完善党中央对重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

  紧紧围绕提升党治国理政的效能,在推动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上担当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要围绕持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做好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调研评估,督促部门落实好“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任务。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反垄断、疾病预防控制、重大民生保障等领域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通过有力有效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相关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上,推动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有效实施。

  紧紧围绕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在推动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上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适应机构编制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要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机构编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要深化扩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试点,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评估“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要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提高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为更好统筹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提供精准、客观的数据支撑。要继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拓展应用场景,加强数据智能集成和共享共用,促进实名制管理更好嵌入审批、备案、检查、评估等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向“智慧管理”“数字管理”转型。

  紧紧围绕严肃党的机构编制纪律,在建立健全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上担当作为。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监督检查力度的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多发易发的态势已初步得到遏制,但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问题依然时有发生。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将查处和纠正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标准超规格核定领导职数、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问题作为重点,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让制度真正“长牙齿”。要继续做好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充分运用电话、信访、网络等信访举报平台,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要着力加强预防教育,做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预防教育效果效能,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健全党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在加快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建设上担当作为。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是贯彻依规治党要求、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的必由之路。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建设,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按照中央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眼于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体系,将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制定出台关于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办法和预防教育指导意见等,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动形成制度闭环。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新出台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的执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等问题,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各项法规制度执行到位。

  紧紧围绕完善党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格局,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上担当作为。协同监督是彰显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优势、充分提升监督效能的必然要求。要继续在增强监督协同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完善深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切实把部门协同配合的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要加强与巡视监督的协作配合,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要加强与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发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在对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监督检查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快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准确把握原则方法,不断提升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能力水平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始终胸怀“ 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注重运用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保障新时代机构编制事业发展。

  一是坚守根本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政治原则,始终从政治监督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决策部署,研究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工作布局和思路举措,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巡视检查、案件调查,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具体事宜,推动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督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同时讲求工作方法和策略,善于把握时机节奏,一手抓问题、纠偏差,一手抓规范、促发展,稳妥有序推进工作。

  二是运用科学方法。强化系统观念,加强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善于把握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客观规律,统筹把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改革、日常管理、机构编制法定化等方面内在联系,一体推进预防、查处、问责各项工作,发挥督查整体效应。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法规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追责问责,确保履职过程精准严谨规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机构编制核查、实名制管理等数据应用,常态化监测分析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找准信息化与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点,深度分析数据背后的内在联系和问题疑点,更好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查处纠正、推动落实。

  三是提升能力水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终身追求,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道理学理哲理,特别是学好用好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持续深化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注意从日常监督检查和中央巡视发现的许多个体问题中分析共性问题,挖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充分发挥“探照灯”“放大镜”作用,研究提出面上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邹铭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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