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机构编制部门要顺应信息革命时代潮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加强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数字化背景下新的历史机遇,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为履行好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的职责使命提供重要保障。
加强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作出了具体安排。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着眼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中,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激发数字技术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创新活力和要素潜能,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加强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机构改革的现实需要。随着互联网运用普及和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国家治理正逐步从线下向线下线上相结合转变,从掌握少量“样本数据”向掌握海量“全体数据”转变,涌现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税务、智慧城市、精准防疫等一大批数字化治理成果,推动了治理模式变革,提升了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机构编制部门肩负着持续推动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职责,在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和国家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方面,都需要更好地借助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归集更丰富详实的数据,开展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深入研究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改革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加强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支撑。回顾机构编制工作发展历程,信息技术始终在推进机构编制资源科学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993年开展的地方党政群机关重新核定行政编制工作,系统引入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形成了一整套编制核定的标准、方法,是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的一次重要探索。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广泛应用统计信息系统,大幅提升了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准确性、时效性;中央编办业务司局通过建立“一部一账”“一省一账”,为开展部门、省域情况综合分析提供了支撑。进入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要求,必须进一步开阔思路、创新方法,更加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系统论证,对部门履职情况和编制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相关影响因素变化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集约节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二、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实施
推进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要立足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需求引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推动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数据支撑不足、流程仍需优化、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问题,助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建设机构编制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关键核心数据采集汇聚。数据汇聚是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的前提。经过多年积累,机构编制部门已汇集了大量机构编制数据,积累了巨量档案资料,成为机构改革、编制管理、标准制定等工作的重要支撑。但与大数据条件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和数字化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数据种类单一、数据存储分散、数据时效性不强等问题。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统一的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推动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所需的关键核心数据汇聚。要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分类采集,做好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权责清单数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部数据的整合归集;积极借势借力,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和基础设施,引入机构编制工作所需的专题数据资源;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探索引入相关部门行业数据和主要业务数据;加强互联网信息采集分析,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抓取网络舆情、社会热点信息。
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提升数据治理效能。车同轨、书同文,做好数据治理是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没有数据标准规范和治理制度,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系统的机构编制数据就是一个一个的数据孤岛,无法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要对机构编制工作涉及的内外部数据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明确数据种类、指标、来源及采集方式,形成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机构编制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标准,根据业务发展及时修订已有数据标准,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标准规范,推动数据标准在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的应用,实现重要数据指标一致、数据互通。要完善数据审核检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利用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要健全机构编制数据管理制度,统筹数据开发利用、共享发布和安全保密,实现机构编制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提升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化水平。数据的价值在于应用,要聚焦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等职责任务,深化数据关联分析,持续丰富应用场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在政策储备方面,要发挥数字技术“咨询师”作用,运用数字技术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决策参考信息的分类归集、比对分析,完善好决策参考知识库。在机构编制审批方面,要发挥数字技术“分析师”作用,从以个案孤立分析为主向大量相关案例的关联分析转变,运用数字技术精准推送类似机构、类似事项的历史办件情况,辅助相关性、类比性分析。在评估方面,要发挥数字技术“画像师”作用,运用数字技术归集评估指标体系相关的多维数据,勾画部门机构编制全貌,加强权责清单数字化应用,做好部门职能职责分析,对机构编制配置情况、编制使用效益、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和动态调整提供辅助参考。在预测预警方面,要发挥数字技术“精算师”作用,运用数字技术监测相关指标数据和影响因素变化,建立多源数据分析模型,对重点领域开展编制需求分析研判,预测变化趋势,警示各类风险,提高改革研究前瞻性和机构编制管理精准性。
加强信息共享和流程衔接,提升业务协同水平。利用技术手段加强业务协同是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中的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和业务办理平台,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中相互关联业务的协同联动,促进相关工作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提升整体效应,形成管理合力。在跨业务协同方面,通过强化机构编制审批、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结果、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整改情况等信息的共享,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联动;通过优化机关群团赋码、事业单位登记、机构变动事项审批、网站开办审核等工作流程,推动实现批复设立新机构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网站开办主体资格审核业务联动。在跨层级协同方面,通过完善机构编制数据共享基础设施,推动建立中央编办与省级党委编办间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加强机构编制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在跨部门协同方面,推动建立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关信息的比对,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互联网业务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业务在线办理,减少部门和群众跑腿,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要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应用,逐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掌上办。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做好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衔接,简化事业单位办事流程。加强政务和公益机构中英文域名注册和网站名称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基础支撑能力。
三、科学把握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深化对机构编制数字化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技术与业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紧密结合。中央编办制定的数字化建设五年规划,在标准规范体系、通用性应用场景方面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各地要在此框架下做好重要应用系统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数据共享、网络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数字化建设步伐总体一致、数据上下贯通。同时,考虑到不同地区在业务管理方式、信息化基础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发挥首创精神,推进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数字应用,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迈进,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创新动力。
坚持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随着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技术和业务的关系由以技术支撑业务为主,逐步向技术业务深度融合、技术促进业务提升的方向发展。通过数字技术运用,更加便捷获取和利用业务数据,提升数据更新的时效性,大幅降低信息检索、比对和问题发现的成本,更好服务保障机构编制工作。同时,在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要发挥一线业务人员在需求提出、信息更新、系统使用反馈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系统功能,在互动过程中实现技术和业务双促进。要加强数字化理念和技术培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人员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能力。要积极推动部门提高数字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树立向信息化、智能化要编制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坚持发展与安全统筹兼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要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做到技术措施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采用行业领域内应用充分、性能可靠的成熟技术,不片面追求应用最新技术,确保安全可控。加快完善技术防护体系,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构筑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完善信息安全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提升风险隐患化解和应对能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郭沛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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