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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祖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
来源:[《求是》]   2020-09-23 12:05:00    字体显示: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并阐述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今年“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就“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阐明党的组织路线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系统提出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为全党深化认识并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指明了正确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与组织工作共同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共同服务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都是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保障。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优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明确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央编办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这是党中央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决策。机构编制部门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肩负着巩固党治国理政组织基础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把握职能定位,强化使命担当,持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推动党的组织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着力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增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党的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争当学习贯彻的“排头兵”,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组织是“形”,思想是“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既要“造形”,更要“铸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要不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刻领悟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路线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筑牢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推动把这一科学理论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政策、具体任务、具体措施,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

  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机构编制部门要自觉做“两个维护”的表率,做到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始终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机构设置,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二、着力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组织体系提供重要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了组织的基础性地位和体系化建设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保障。要紧紧围绕组织体系建设这个重点,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党和国家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方面工作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把我们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巩固好发挥好,推动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主题主线。

  进一步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要完善党集中统一领导重大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准确界定党中央有关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责范围,全面理顺设在有关部门的办事机构与所在部门之间关系,充分体现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地位。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优化党的职能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统筹相关领域工作的职能。推动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的党政部门完善运行机制,整合优化力量资源,发挥整体效能。

  促进部门协同高效履职尽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效,体现在各个部门履职更加高效、部门间协作更加顺畅上。要巩固好机构改革成果,落实好部门“三定”规定,及时研究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要编制好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制度规范,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细化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权责,发现和解决部门履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持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推动完善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要着眼于构建完善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统一、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巩固好地方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上下基本对应的机构设置模式,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制度统一、政令统一,确保地方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防止出现“拦路虎”、“中梗阻”和“断头路”。要着眼于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发挥,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更好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助力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样板和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着眼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开发区等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引擎作用。

  三、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效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科学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是党最重要的执政资源,人才是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和国际竞争的战略资源。机构编制是党的执政资源、政治资源,是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配备的基本依据,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要紧紧围绕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遵循干部和人才工作规律,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开阔思路、创新方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加大编制统筹调配使用力度,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在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等方面,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做出统筹安排,为相关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要继续把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保障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着力点,持续在党的十九大部署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上下功夫、解难题。当前,党中央积极推动干部跨地区、行业、领域交流,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统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与之相适应,机构编制工作要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破除编制“一核定终身”、分配之后地区部门所有的观念,打破编制使用壁垒,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调配使用,鼓励向基层一线下沉编制资源。

  积极探索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随职能变化相应调整编制,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加快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快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共享的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增强相关工作的系统性耦合性,形成管理合力,提升管理效益。

  四、着力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是组织工作的力量源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标识,是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共同的价值取向。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始终,重视从群众、基层中发现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聚焦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找准切入点,加大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研究和改革力度。

  行政执法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直接体现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形象。要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进一步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要落实执法责任制,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继续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坚持重心下沉,推动更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使基层有条件、有能力、有抓手搞好治理工作,切实增强基层政府的执行力和回应性,让基层群众有更直接的改革获得感。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统筹力量,加强引领,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事业单位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要突出强化公益属性,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要将优化布局结构和完善制度机制统一起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功能重塑再造和整体效能提升,通过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完善章程管理等有形载体,将既要管住又要放活的要求落实到制度层面,把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础夯实、根基筑牢。要破除影响人才引进、培养、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事业单位发展生机与活力。要促进事业单位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治理全过程。

  五、着力在组织制度体系下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要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是组织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机构改革、科学规范管理机构编制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党、依规治党、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着眼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局,逐步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要注重与组织制度、干部制度、公务员制度、人才制度统筹衔接,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框架基础,抓好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快建成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体现全覆盖全流程的新时代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要全面梳理现有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做好“立改废释”,完善《条例》配套制度,使之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对务实管用、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做法,要不断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这些举措,更好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把《条例》确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有关方面配合,把机构编制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制度执行合力,维护制度权威。加强评估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随着党的事业发展,组织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规范、拓展,形成了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基本布局,建立起包括机构编制工作在内的组织工作体系,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中展现出党的强大组织能力。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不断强化服从服务党的组织路线的“组织口”意识,积极主动融入组织工作大格局,着眼全流程统筹谋划,不断促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与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有机统一、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与抓好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要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把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激发自我革新的内生动力,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和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周祖翼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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