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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2-08-07 09:42:00    字体显示:  

  
   2012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启动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一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和发展“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创建机制,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以“三明三创三促”为抓手,拓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在养成文明习惯、推进文明服务、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文明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大力弘扬福建精神和三明精神、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1.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阐释、宣讲工作。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普及计划,推动科学理论进基层。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精心组织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组建宣讲团、编写宣讲提纲、培训理论骨干、举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共学十八大、共建新三明”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 
   2.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 以迎接十八大、宣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为主线,精心组织策划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宣传、形势报告、成就图片展览、文艺作品展演展播展映和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大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良好风貌。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实施意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基层、见行动、促跨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分类推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拓展提升“三优三巡三点”学习机制,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巡讲巡查工作,加强理论联系示范点定期走访和指导服务工作,加强社科重点课题研究规划,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实效性。 
   4.弘扬和践行时代精神。广泛宣传和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以及“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进一步增强三明发展的精神力量。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三明”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红土地文化、抗战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深入开展三明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曹阳飞宇、李彬等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及时发现、培育、表彰、宣传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节庆民俗文化活动。围绕品味经典,组织经典诗文诵读、经典书画展览、经典影视作品展播、经典歌曲欢唱等活动。围绕促进两岸文化交流,鼓励支持明台各类文化团体节庆期间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围绕传承优秀民俗文化,举办民俗风情展、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围绕倡导文明新风,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继续办好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邻里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二、积极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发展的浓厚氛围 
   6.不断推动创业创新。 持续深化“满意在三明、创业在海西”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就业平台建设,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创业投资环境,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弘扬创新文化,提倡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实施人才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7.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为主题,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创新提升“168”机制,总结推广“设岗定责”、发放党员证和党员“110”服务等经验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打好新一轮“五大战役”、完成重点任务、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进、争优秀。 
   8.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以“四个不让”作为服务行为准则,扎实开展“五比”竞赛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推动形成“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工作作风。开展“诚信在三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共铸诚信”、“诚实守信我先行”、“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一条街”和“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行动、“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继续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创“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和“文明诚信私营企业”活动,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打响“诚信三明”品牌。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大力实施“四绿”工程,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三、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9.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以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为重点,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开展“做文明有礼三明人”活动,组织中小学文明礼仪师资骨干培训,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公共生活好习惯”促进行动,大力实施“文明大行动”,着力开展清洁环境、秩序维护、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四大行动。加强从政道德和廉政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以世界环保日、全民健身活动月、植树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传承美德、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我做起”、“节能环保我先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0.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推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健全和完善市民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市民学校建设。广泛开展“三争当”(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道德评议、公德巡查、美德夸奖、品德培养”和 “关爱他人、温馨三明”系列活动,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职业道德“双十佳”、“孝老爱亲家庭”、“文明市民”等评选表彰活动。精心组织第十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公民道德建设网上谈活动。广泛开展文明礼貌月、排队推动日、党员奉献日等道德实践活动。 
   11.持续开展“好人建设”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以“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为主题的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运用和挖掘各级道德模范以及荣登中国、福建和三明“好人榜”的群众身边好人的教育资源,创作生产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采取报告会、座谈会、专家点评、名博连线道德模范、道德模范“微博访谈”、开设专栏等形式,引导人们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走访慰问道德模范,落实帮扶措施,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2.深化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把弘扬雷锋精神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以“创优美环境、创优良秩序、创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家园清洁、植绿护绿、秩序维护、文明交通、文明服务等志愿服务。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开展文化讲坛、学习辅导、权益维护、安全保护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关爱未成年人‘牵手行动’”志愿服务。精心组织好第25届世界客属恳亲大会和第八届林博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推动先进文化进基层。开展文明创建知识宣传、网络文明监督、网络文化环境净化等志愿服务。加大志愿服务文化建设,举办志愿服务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壮大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实现“县县建协会”,各级文明单位普遍建立志愿服务队。推行志愿服务信息电子档案制度,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认证和考评体系,建立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文明单位测评的考核推动机制。适时召开志愿服务工作经验推广会。 
   四、突出“满意在三明”主题,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3.掀起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全面实施《三明市“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三明市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按照“软硬联动、合力共创、建管结合、典型带动、重在内涵、全面提升”的要求,全力争创2012-2014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内容、标准和方法,对题做好创建工作。重点针对文化场馆建设、公共安全保障、城市空气质量、公众对环保的满意率、交通秩序与管理、文明交通等硬件建设和硬性指标不达标项目以及新增加的难度较大的测评项目,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突出常态管理,提升整改水平。继续抓好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环境、大众传媒等“七项管理”,抓好公共场所、“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城市河道等环境整治工作。做好5月份和8月份全省、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评工作。 
   14.巩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制定实施《三明市2012年深化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计划》。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一主题,实施“六联育人”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德育数字化,建设“百所学校文明小博客”。拓展以学雷锋活动为重点的道德实践,开展“美德少年”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红歌唱响校园”、“同读一本书”中华经典诵读、“我的校园我的家”校园墙体(板报)文化创意等活动,继续组织优秀童谣征集评选传唱和网上展示活动。规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中心)建设,实现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全面覆盖。进一步抓好三明高中“宏志班”办学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对互联网和手机网络低俗色情信息的治理,建立健全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净化荧屏视频声频,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扫黄打非”。加强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在学校、社会、社区建立一批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实践和课外阅读实践示范基地,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 
   15.深化文明社区创建。以“共创和谐社区、共建文明家园”为主题,突出民主管理、环境整治、物业服务、文化引导和邻里和睦,推进文明社区创建。深入开展文体、科普、卫生、法律、环保、涉台教育和廉政文化“七进社区”为重点的“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安全小区等创评工作,加强绿色社区、无诉讼村居等特色创建。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文体服务、家政服务、商业服务和物业管理,完善“爱心合作社”长效帮扶机制。 
   16.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开展“创文明行业、建和谐三明”竞赛活动,推动司法系统、行政执法系统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化文明创建,提升服务水平。在党政机关积极推进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持续开展“机关干部学习日”和“我推荐、我读书”活动,实施“强基”、“创先”、“服务”、“温暖”、“品牌”等五大工程和“六项行动”,开展“人民满意”系列活动。在各个行业开展“学典型、当先进”活动。在各类企业开展“践行道德承诺、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二季度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启动全市第七届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 
  17.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制定实施《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村庄整理和农民乐园建设,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快速铁路沿线及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区域村庄的立面改造和环境整治。深化文明墟场创建,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集镇卫生设施条件,开展文明诚信经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婚育新风进万家”、“文明生育、幸福家庭”等活动。开展文明乡镇创建竞赛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文明示范户、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乡镇。 
   18.深化各类文明单位创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文明单位在优化服务、造福民生、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提升层次,扩大影响。进一步加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学校全面落实德育为先理念,突出抓好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和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文明诚信企业、文明网站、敬老模范村(居)和敬老模范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化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推进新增长区域文明创建和风景旅游区文明创建,扩大基层文明创建覆盖面。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19.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三明城市文化广场和市图书馆、艺术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新馆建设。加快建设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城乡阅报栏,对全市未达标的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进行改造扩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快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文化服务,深化艺术扶贫、文化低保工作,推动“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经常化,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继续加快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大力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大力普及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实施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宿改善工程和校车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双高普九”任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康复医疗试点,实现行政村都有达标卫生所。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加快县卫生监督机构、县急救中心建设。继续实施“绿色”电脑进苏区进老区活动,积极争取中央“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指标,发动各级文明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抓好市委市政府53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 
   20.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的目标,继续深化“平安三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三机制两体系一平台建设”。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巩固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村(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党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共建工作,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1.推进城乡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促进小城镇加快发展和壮大。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部村共建、村企共建工作力度,继续实行干部驻村任职、文明单位挂钩帮扶以及做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有效办法,开展共建带创,帮助共建村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发挥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对周边村镇的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与务工地共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和发展“村会协作”、“农业155”、“科普惠农兴村”等特色做法。 
   22.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抓好新一轮《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大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三明市区、沙县和永安同城化步伐,重点推进市区与沙县在公共服务、教育、医疗、通信等领域的同城化进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在建筑风格、城市色彩、小区布局、景观规划、立面改造等方面凸显特色,提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容管理的宣传教育和数字城管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23.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主官主抓的责任要求,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市委创建工作形势分析会制度、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考评制度、创城指挥部例会制度和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创城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考评奖惩机制。加强与文明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合力。 
   24.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所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召开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年会,确定一批重点课题,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建立文明办主任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文明办主任工作例会。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创建典型,带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管好用好《三明文明网》,继续办好《文明纵横》,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和信息工作。 
   25.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力、执行力、创新力、协调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学习辅导,培育良好学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团结、和谐的文明办领导班子,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健全和完善文明办工作机制,把各级文明办建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富有朝气的综合服务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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