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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委编办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2012-08-07 09:56:00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根据《福建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和市、区两级文明办的要求,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市委编办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活动为抓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努力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目标 
   巩固和发展第十一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力争创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心履职、有效作为。建设一流班子,全力创建“学习好、团结好、务实好、创新好、廉洁好”的“五好”领导班子;建设一流党员队伍,全力创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党员队伍;建设一流干部职工队伍,全力创建“学习之星、服务之星、执行之星、敬业之星、自律之星”的“五星”干部职工队伍;提供一流服务,切实做到主动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目标上争行、在标准上争先、在行动上争先;创造一流环境,切实做到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努力把市委编办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放心、部门基层信任、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和谐机关。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先在教育,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1.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解读、阐释、宣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三明”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和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和“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以及“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新时期老区苏区精神,努力构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神支柱。 
   2.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三争当”(在家庭当个好成员、在单位当个好职工、在社会当个好公民)、“人民满意公务员”、“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精心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礼貌月、排队推动日、党员奉献日等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践行高尚道德情操的自觉性。 
   3.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水平。 
   (二)坚持重在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整体文明程度 
   1.扎实推进“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三明人”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公共生活好习惯”。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让座、让行、让人、让路、让车等文明礼让风气。深入开展“传承美德、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从我做起”、“节能环保我先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节俭节约节能意识。 
   2.扎实推进机关诚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共铸诚信三明”活动,创建“诚信机关”,争当“诚信公务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强化责任,恪守诚信,规范服务,充分发挥在文明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3.扎实推进“好人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为主要内容的好人建设系列活动,大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持续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感人事迹,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营造“评好人、学先进、当模范”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帮扶济困工作,进一步落实荣登“全国好人榜”的结对济困对象刘彩秀等的帮扶慰问工作。 
   4.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着眼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开展读经典诗文、赏经典书画、看经典影视、唱经典歌曲等品味经典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干部职工弘扬文明新风。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群众的文化生活。精心组织开展“单位精神、科局准则、人生航标”提炼和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贵在忠诚、重在规范、赢在创新、志在争先”的编办精神和科局准则、人生航标,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5.扎实推进机关工作环境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活动,按照绿化、净化、亮化、美化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机关工作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清新洁净、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坚持贵在创新,全面提升机关文明创建品牌效应 
   1.全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着力提高学习力,以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标,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完善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良好习惯,形成学习、思考、实践、总结、提高的良性循环,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和完善每月至少一次的室务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在职自学制度,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带头撰写1篇调研文章和4篇学习体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方面的引领作用。建立干部职工学习“六个一”制度,每位党员干部每天至少自学一个小时、每周至少看一份好杂志、每月至少读一本好书、每季至少写一条信息、每半年至少交一篇学习体会、每年至少作一次主题报告,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2.全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围绕创建服务型机关、着力提高执行力,按照“主动服务保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发展、主动服务保障稳定、主动服务保障民生”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领导、服务部门和基层、服务干部群众的水平。开展“访部门、走基层、深调研、献良策”活动,努力为部门、基层和干部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五比”竞赛活动,建立作风建设月点评制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按照“能少则少、能快则快、能放则放、能优则优”的要求,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着力提速提效,对能办的事马上办,难办的事想法办,合办的事齐心办,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结时限,最大限度地方便部门、基层和干部群众,努力为部门、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3.全力创建创新型机关。围绕创建创新型机关、着力提高创新力,按照“重点工作创特色、特色工作创亮点、整体工作创一流”的思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创新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锐意创新、奋勇争先的良好环境。开展“争星进位”活动,在县(市、区)委编办和本办各科局中开展争创学习之星、执行之星、规范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五星”编办和“五星”科局活动,在市县两级编办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当学习之星、服务之星、执行之星、敬业之星、自律之星“五星”干部职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放眼全市机关争先进,放眼全省全国同行争一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力求实现由常规性服务向创造性服务转变,由滞后性服务向超前性服务转变,由被动性服务向主动性服务转变。 
   4.全力创建廉洁型机关。围绕创建廉洁型机关、着力提高自制力,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永葆先进本色”这个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要在机制,全面提升机关文明管理档次 
   1.完善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市委编办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余迭荣主任任组长、陈永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局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综合科具体负责落实,进一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科具体抓、全办干部共同抓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工作,并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完善文明创建责任落实机制。按照《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梳理与机构编制部门有关的目标任务,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局、具体人员,列入评选“五星”科局和“五星”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深入研究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编制事项,组织指导县(市、区)委编办及时办理有关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的机构编制事项,努力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服务。 
   3.完善文明创建科学管理机制。加强与市委文明办和梅列区文明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级文明办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自查,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4.完善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中央机构编制网站、省委编办公众网站和《机构编制简报》、三明市委编办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整体水平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单位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城”知识的知晓率、对“创城”工作的支持率、对“创城”活动的参与率,进一步营造齐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好在服务,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 
   1.主动服务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瞄准中心工作所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方案,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研究,切实做到涉及中心工作的事项优先办理、涉及中心工作的机构设置优先研究、涉及中心工作的人员编制优先保证,努力当好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的参谋助手。 
   2.主动服务保障发展。加强对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各类经济开发区管理、要素服务保障等机构编制设置,着力保证经济发展的机构编制需求。 
   3.主动服务保障稳定。加强对公安、检察、法院、交警、司法、政法、信访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部门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着力保证维护社会稳定的机构编制需求。 
   4.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尤其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民生行业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着力保证民生事业发展的机构编制需求。 
   (六)坚持成在统筹,全面提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水平 
   1.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按照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五带头”党员队伍和“五星”干部职工队伍的要求,深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机构编制队伍。 
   2.统筹推进“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机关和谐稳定。 
   3.统筹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4.统筹推进机关工会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把机关工会建设成为干部职工的温馨大家庭。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明确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促使全办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共同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始终,认真制定每年的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全力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树立全办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着力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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