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来源:市委编办 时间:2020-05-12 16:13

  2020年是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评年。市委编办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着力做实“文明三明”这篇文章,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转化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坚持以宣教为先致力提高文明素质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处级领导干部“五个一”学习制度、党员“六个一”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党员讲坛”、话题评说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深入三明调研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2.深入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文明三明”宣传教育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思想道德、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引导全办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福建精神、三明精神和市委编办“贵在忠诚,重在规范,赢在创新,志在争先”的单位精神。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开展“禁食野生动物”“禁止随地吐痰”等治理工作,引导全办干部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尊重自然、保护动物,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展现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3.深入开展城市名片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三明市城市名片策划宣传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编办网站、宣传栏和高岩社区户外宣传版块等载体,大力宣传“红色三明、工业三明、绿色三明、文明三明”城市名片,持续推进“满意在三明”城市名片的宣传,扩大三明城市名片的知晓面和美誉度。

  4.深入开展创城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引导全办干部从自身做起,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争当文明好市民。加大创城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编办网站、单位宣传栏、周边街道等文化宣传阵地宣传创城知识和公益广告,着力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抓好“e三明”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全办干部积极运用“e三明”随手拍,主动参与城市治理,共同助力创城工作。

  二、坚持以活动为基致力培育文明风尚

  1.扎实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明市市民文明公约》,开展“八不”行为规范特别是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垃圾分类方面的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和文明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教育,引导全办干部提高个人品德修养,树立文明意识和文明理念。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加大诚实守信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和失信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

  2.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好“志愿三明”平台,继续开展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活动,着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防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协助高岩社区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宣传等疫情防控工作,与社区党员群众共同构筑起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继续参与“志愿之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35日学雷锋日、125日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到市区街道、公交站点、社区等地开展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群众文明乘车、文明行路。做好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工作,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利用微博、微信等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弘扬社会风尚,传递正能量。

  3.扎实开展市民文明积分制工作。贯彻落实《三明市市民文明积分管理工作方案》《三明市市民文明积分奖励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办干部在市民文明积分管理平台实名注册工作,将市民文明积分与与干部各项评先评优挂钩,引导全办干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主动参与公益活动。

  4.扎实开展“好人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推荐评议活动,大力宣传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感人事迹,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活动,做好与贫困群众结对济困工作,定期到结对济困对象家庭中走访慰问,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5.扎实开展“编办是我家”家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围绕“编办是我家”这个主题,通过展示集体合影享“家乐”、深化关爱活动送“家暖”、用好微信平台传“家信”、唱响编办办歌壮“家威”、戴好编办办徽亮“家标”、践行编办办训铸“家魂”、开展教育活动重“家教”、发扬民主作风管“家务”、完善规章制度立“家规”、优化工作环境美“家貌”、强化服务意识为“家人”、提高服务能力办“家事”、提升服务效率树“家风”,全力集聚爱家之情、建家之心、兴家之力,共同推进“情相融、心相通、力相合”家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干部把编办当作自己的家来呵护,把同事和服务对象当作家人来善待,把工作当作家务来料理,努力把市委编办建设成为全办干部之家、机关事业单位之家,进一步增强市委编办的凝聚力、亲和力和服务力。

  三、坚持以创新为重致力提升创建成效

  1.着力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提高学习力。按照“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要求,通过党员讲坛、话题评说、主题辩论、制度保障等方式,引导全办干部养成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良好习惯,形成学习、思考、实践、总结、提高的良性循环,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

  2.着力在创建服务型机关中提高执行力。按照“主动服务、精细服务、规范服务”的要求,通过落实《市委编办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市委编办党员发挥作用标准》和开展“五比五晒” “服务部门单位零距离”等活动,引导全办干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3.着力在创建创新型机关中提高创新力。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创特色、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总结反思、调查研究等途径,引导全办干部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4.着力在创建廉洁型机关中提高自制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的要求,通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引导全办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着力在创建文明型机关中提高公信力。按照“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要求,引导全办干部提高文明素质,养成文明习惯,弘扬文明新风,树立文明形象。推进文明家庭创建,培育家风家训,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全办干部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以落实为要致力完善创建机制

  1.注重加强文明创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编办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余迭荣主任任组长、凌与仙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综合科具体负责落实,着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综合科具体抓、全办干部共同抓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并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注重加强文明创建责任落实。认真梳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机构编制部门有关的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深入研究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涉及城市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构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分工协作机制,努力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3.注重加强文明创建科学管理。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项目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按照测评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上传材料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与市委文明办和梅列区委文明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级文明办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自查,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4.注重加强文明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国机构编制网、省委编办网站和三明文明网、“e三明”平台、本办网站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我市机构编制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整体水平的做法成效,努力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