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市委编办 时间:2023-04-16 16:30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年。市委编办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新时代文明风尚,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好服务保障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加强文明宣传教育

  1.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教育引导全办干部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精神文明建设规律,更好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成效。

  2.开展文明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以《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三明市道德典范推选、帮扶、礼遇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参与“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推荐评议活动,做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开展好人事迹宣传,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的良好氛围。

  3.开展文明品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宣传栏、LED屏和高岩社区宣传栏等载体,持续推进“满意在三明”品牌拓展和“e三明”平台宣传推广,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城市人文关怀、诚实守信等主题,鼓励干部参与“福文化”创意设计宣传,帮助扩大文明品牌的知晓率和美誉度。

  二、培育新时代文明风尚

  4.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塑造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提升城市文明治理能力目标,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精心组织开展“八不”行为规范特别是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祭扫等方面文明新风行动,持续加强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兴遵德守礼之风。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重点,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主题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5.持续深化文明实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任务落实。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做好省级文明单位总评有关工作。践行雷锋精神,推动党员干部主动到社区报到,深入开展帮扶共建、公共文明行为劝导、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城市创建模拟测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诚信教育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三明市市民文明积分管理办法》,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积分,争当文明市民。

  6.打造良好机关文化。完善职工活动室建设,做好《人民日报》《福建日报》《三明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以及阶段性重点学习书目“订学用”工作,为推进“全民阅读”提供良好条件。组织干部参加汉藏端午联谊、机关体育比赛等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创建、“九个一”绿色机关创建等行动,并结合重要节日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全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机关文化。

  三、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责任

  7.加强组织领导。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室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增强工作实效。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到机构编制工作中,从严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9.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中国机构编制网、省委编办网站、e三明、三明文明网等媒体,宣传我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助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精神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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