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牢“守土有责、敢于担当”意识,切实将旅游安全工作作为主官工程来抓,做到“三到位”: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单位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亲历亲为,亲自参加市委市 政府召开安全工作、扫黑除恶等会议,亲自在党组会委务会上传达部署上级领导批示会议精神,亲自批示所有安全文件,率先全省设区市出台《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位。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印发《2018年度三明市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签订12个县(市、区)旅游局、委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旅游安全责任书,督促各县(市、区)旅游局加强对辖区旅游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节假日辖区内旅游企业全覆盖安全检查,上下齐心协力打好旅游安全的攻坚战。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各旅游企业本着对单位、对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市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改承诺书》123份。 (2)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今年4月22日和7月5日,朝鲜、泰国两起境外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委通过新媒体传播、文件印发、实地督导等各种形式,迅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对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深刻吸引教训,举一反三,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以实际行动,牢固构筑安全防火墙,助推“五一”小长假、暑期旅游高峰市场繁荣安全有序,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做实隐患整改。监督检查是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一年来,紧盯隐患问题,推动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抓好季节性安全防范。针对全年四个季节不同时段、七个大小长假不同高峰期和若干个台风洪水突发期,把安全防范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生产核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全年印发《三明市旅发委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和旅游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等旅游安全文件28份,做到有下发文件,有下基层督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6轮旅游安全督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50人次,实地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企业223家,现场下发旅游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159份,责令当场改正146宗,责令限期改正143宗,有3宗正在督促整改中。二是抓好假日旅游安全监督检查。突出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开展省市上下联动督导检查,市县联合专项督查检查,做到既有固定动作,又有自选项目,相互兼顾,以查促改,查改结合,循环推进,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帐,加强督办跟踪,形成隐患整改的闭合管理。三是抓好瞄准风险源。确定了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13处、四星级以上星级饭店12家为市级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及管控责任单位,瞄准重点管控风险源,做到每月一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推进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 (4)夯实防范管理基础。一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抓住全国安全生产月之机,督促全市各县(市、区)旅游局开展应急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市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安全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从业人员1200多人参加实战演练,实现全市12个县(市、区)应急演练活动全覆盖;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市举办专题安全培训、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12支代表队开展旅游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竞赛现场比拼,并组织参加全省旅游安全培训,还邀请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开展执法投诉培训,全市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21场次、参训人员2050人次。今年9月我市沙县旅游局联手查处超范围经营旅游案件,对三明青山绿水户外俱乐部处罚款1万元罚金,实现了近年来我市旅游行业执法办案的零突破。三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三明市旅游行业生产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节假日期间及重点时间段旅游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三明市旅游行业反恐防爆应急预案》;四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利用三明旅游网站、三明旅游微信等开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持续整治,保持市场稳定的向好态势 为切实做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旅游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我市旅游实际,我委坚持把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无证照经营、虚假广告等作为专项旅游市场整治重点,制定印发了《三明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在各县(市、区)旅游及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检查基础上,联合市工商、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大检查。二是营造优质旅游环境。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开辟“满意在三明”优质旅游年在线访谈,委领导亲自参与访谈,围绕营造优质旅游环境主题,回答了广大网民提出采取哪些举措确保旅游市场规范等13个问题,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宪法日等各类公众宣传日,开展旅游诚信经营与旅游消费服务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开展维权活动。以“满意在三明”旅游服务提升年为主线,开展“文明、诚信、安全、绿剑伴我行”四大主题活动,完善“12315”旅游投诉平台,实施旅游投诉“一口受理”“限时办结”“先行赔付”,严格兑现“放心游福建•满意在三明”旅游服务承诺。全年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86件,办结率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6.9万元,还对旅游投诉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委机关有关科室,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3、持续发力,保持扫黑除恶的加压态势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扫除我市旅游行业存在的涉黑涉恶势力,坚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景区为重点,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及周边占道经营、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打击破坏旅游景区生态环境建设行为。我委实行摸排责任传导,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各县(市、区)旅游局,先后印发《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等8个文件,成立以委班子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采取重点督导、专项督导和连带督导等多种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实现12个县(市、区)“全覆盖”,推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进度。全市旅游行业己对219个单位和97信访件及169个投诉进行排查梳理,摸索线索14条,移交公安涉黑涉恶线索7件,实现涉黑涉恶线索“零”突破。 4、持续跟踪,保持经济增长良好的态势 将统计工作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增强各县(市、区)旅游统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性,提升做好统计工作的自觉性;举办全市旅游统计培训班,邀请统计监测方技术人员现场培训辅导,通过零距离交流互动,增强统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旅游统计队伍素质和数据质量,形成各地关心统计数据跟踪统计良好态势,助推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发展态势。连续三季度,全市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增幅两项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旅游收入增幅领先全省。同时,我委申报《基于大数据的红色旅游统计采集和分析研究》列入国家旅游局课题,入选万名旅游英才计划旅游数据与旅游统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获得课题经费3万元,成为全省旅游业两个入选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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