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00060397900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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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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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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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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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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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市公安局机关技术保障,行政事务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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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236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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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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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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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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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三明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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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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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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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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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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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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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9年度,我单位在三明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业务 1.开展日常工作。我单位主要负责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机关技术保障、行政事务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我单位文职人员在各室、中心、所、队协助民警从事计算机系统维护、档案整理与录入、人事管理等方面工作。2.规范文职人员管理。按照市公安局要求,我单位每月对文职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统一制定服装,发放工作证等。3.开展文职人员培训。加强对文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各部门的辅助作用。组织文职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统一培训,努力提升文职人员整体素质。4.开展整风肃纪活动。要求文职人员学习公安机关的内部条例,进行整风肃纪活动。5.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我单位每月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社区服务和交通文明劝导,增强文职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我单位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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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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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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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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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华欣 联系电话:13859160567 报送日期: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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