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规范PPP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办〔2019〕1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开展全市PPP项目自查,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真核实综合信息平台的入库项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PPP项目操作、审批、招标采购流程,避免通过政府回购、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截止2019年11月,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24个,投资额91.66亿元,其中落地项目21个,投资额80.75亿元,落地率达87.5%,位居全省前列。 (二)组织开展合规PPP项目退出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根据财政部、审计署等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财预[2019]158号文件,指导地方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规范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变动统计。我市纳入隐债监测平台项目3个,涉及隐债金额4.28亿元,分别是三明北站站前片区PPP项目,涉及隐债金额1.18亿元;建宁县国省干线纵八线建宁福新至长吉公路PPP项目,涉及隐债金额1.8亿元;建宁县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开发PPP项目,涉及隐债金额1.3亿元。其中,建宁县国省干线纵八线建宁福新至长吉公路PPP项目和三明北站站前片区PPP项目已整改到位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合规性论证,符合退出隐债监测平台要求,清退隐债金额2.98亿元。 (三)持续做好PPP项目支出责任台帐,把握好红线、底线、天线、界线等“四条线”:一是严控“红线”,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二是守住“底线”,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精神,防止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三是搭好“天线”,了解掌握本地区PPP项目总体情况,对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四是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严格把关,促进全市PPP项目规范化、合法化。加强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即时、适时更新、公开项目进度和财政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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