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来,我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业务活动。 一、实现“全覆盖”目标。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2个县(市、区)服务中心、145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934个村(社区)服务站已全部挂牌成立。 二、基本达到“五有”要求。市县两级服务中心累计核定编制48名,乡镇(街道)服务站累计核定编制228名;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累计落实经费262.6万元;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中心(站)均已落实办公场所并配备人员。 三、推进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运行。1、建立标准化服务清单。按照《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指南》的要求,梳理建立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服务事项,清单化明确职责、目录式开展工作、台账式强化管理,有效提升服务管理水平。2、健全规范化工作资料。建立规范统一的相关基础工作资料,提高标准化建设的水平,做好相关数据分析统计和更新完善,做好动态跟踪管理,准确掌握底数,不断健全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库。 四、“五个作用”初步发挥,配合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建立贯通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边、覆盖全员的服务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