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下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已经核准,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文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等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明委编办[2017]141号文件,三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不再
和三明市第五医院实行合署办公,将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承担的“职业病康复和临床
医疗工作”职责划由市第五医院承担,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调整设置为三明市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名称为职业病防治中心,对外仍使用三明市职业病
防治中心名称。
设立时间 2013-11-08 00:00:00.0
注销时间 2019-07-30 10:4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