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到法院来履行案件,请快把我的名字从失信名单里给去掉吧。”9月5日,“失信人”王某某主动来到习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法官表示要履行全部的案件款,只因自己“失信人”身份导致女儿考上事业单位无法过审。
据悉,2016年5月王某某与别人有租赁合同纠纷。经执行法官协调,达成和解协议后,王某某只履行了部分义务,但在约定近期内并未履行完全部义务。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直到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女儿报考本县事业单位,体检已经通过,但在政审时被告知,其父亲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通过政审。王某某这才意识到重要性,并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将剩余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随后,执行法官按程序消除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的信息。
对此,习水县人民法院提醒,当前,我国正在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失信者将寸步难行,请失信被执行人珍惜信用,自觉到习水县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同时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