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专栏
我市部署开展“僵尸型” 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信用三明]   2021-08-23 08:58:00    字体显示:  

  从8月起至12月,我市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点突出,明确整治范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二是有序推进,明确实施步骤。专项行动分为工作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四个实施阶段。工作部署阶段由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发动;摸底自查阶段由民政部门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工作总结阶段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是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要求。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对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必要时征求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争取工作支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收藏】 【打印】 【关闭
主办: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制作: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闽ICP备 2021011001号-1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0号
欢迎您登录本站,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