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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三明市委编办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编办]   2016-04-01 11:53:00    字体显示: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草拟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审核市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具体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审核或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使用;审核县(市、区) 级机关工作机构设置及调整,市、县(市、区)、乡()机关工作机构设置限额,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设置限额,市、县(市、区)、乡() 行政编制总额,市、县(市、区)、乡()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草拟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审核或审批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使用;具体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省委编办下达有关部门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具体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各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具体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及“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以及统计业务工作等。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编办”)为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在市委编委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委编办内设4个职能科室,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12名(行政编制1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数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委编办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把握和主动适应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严控编制、依法行政的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改革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主攻点,以队伍建设为主抓手,紧紧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个主题,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两项改革,持续强化“权责清单监督管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这三项管理,重点依靠“政策法规宣传常态化、‘放管服’监督规范化、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电子政务信息化”这四个支撑,深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文明型机关”这五型机关,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推进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水平。紧紧围绕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建设、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所涉及的重要机构编制事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议方案,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研究,切实保障经济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二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社会稳定水平。积极做好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和一线力量,切实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使机构编制管理更加适应维护社会稳定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三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事业水平。积极做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从事公共服务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求。

  ()坚持以推进改革为主线,全面提高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水平。一是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抓紧完成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6月底前制定公布清单。研究制定《三明市实施权责清单制度管理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权责清单制度的监管;持续推进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着力实行“智能”和精细化监管,切实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持续推进优化服务,深入推进“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减少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取消一些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减少重复证照。二是有序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指导和督促永安市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指导和督促永安市小陶镇、大田县均溪镇抓好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配合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并做好相关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坚持以规范管理为主攻点,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全力落实机构编制综合管理机制,全力落实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全力推进控编减编工作,全力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全力加强机构编制调研信息工作。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认真制定市委编办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服务基础标准体系,认真制定服务管理标准体系,认真制定服务工作标准体系。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6, 市委编办收入预算为140.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140.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75万元,公用支出6.78万元,项目支出24.9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0.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科目)134.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公积金、办公经费、交通费、机构改革经费、编制手册经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0.6万元。主要用于本办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科目)5.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里及其他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来明调研、交流等方面的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中共三明市委编办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中共三明市委编办

  2016223

    编办预算公开附表20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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