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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说明
   2017-02-13 18:05:00    字体显示: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具体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具体指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下设2个内设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财政核拨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中提高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注重创新登记管理工作,注重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加强网上名称管理和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注重落实协调配合机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制度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二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三是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申领、变更、注销、补领证书等工作;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法人2016年度报告公示及重要事项报告公示工作;五是继续推动各县争取注册中文域名经费工作和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已注册中文域名到期续费工作;七是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入预算为7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8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9万元,公用支出2.7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入预算为71.80万元,比2016年增加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支出。部门支出预算为66.32万元,比2016年增加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3万元,比2016年增加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三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比2016年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用经费定额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59.3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公用费用等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3.57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8.9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无。

  九、政府采购情况

  无。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无。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封面 

        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征收计划明细表 

  6.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收入计划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表 

  9.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核拨支出总表 

  10.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11.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 

  12.发展建设性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4.项目结余结转情况表 

  15.单位基本情况表 

  1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三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2月7     

    201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预算批复表.xls
    登记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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