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审改办〔2017〕12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情况的函》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经审核,同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增列1项、调整14项(详见附件)。
附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