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审改办〔2017〕29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的函》(明水综〔2017〕304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经审核,同意市水利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增列3项、调整9项(详见附件)。
附件:市水利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