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审改办〔2017〕34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印发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明发改体改〔2017〕254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经审核,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2项、增列3项、下放1项、调整16项(详见附件)。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