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明审改办〔2017〕35号
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明科函〔2017〕15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经审核,同意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2项、增列1项、调整21项(详见附件)。
附件: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