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审改办〔2017〕40号
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精神,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各类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市审改办根据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明政〔2017〕16 号)要求进行了审核,保留市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226项,取消调整市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50项。现将市级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市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目录
2.市直部门单位取消调整的证照和证照年检事项目录
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