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
备注 |
三明 |
1. 组织召开全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布置培训会议,部署推进两单融合和“减证便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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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纵向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截至8月底,已开展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等29个市直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共取消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61项、增列246项、调整423项、下放13项、委托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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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三项重要指标情况抽查活动,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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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对标福州落实“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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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市工商局牵头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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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印发《三明市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实施方案》(明效办〔2017〕3号),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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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印发《2017年三明市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实施方案》(明政办〔2017〕103号),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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