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三明市委编办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市编办 时间:2018-07-22 18:13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行)决〔2018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三明市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是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草拟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审核市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具体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审核或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使用;审核县(市、区) 级机关工作机构设置及调整,市、县(市、区)、乡()机关工作机构设置限额,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设置限额,市、县(市、区)、乡() 行政编制总额,市、县(市、区)、乡()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编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编委(编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草拟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审核或审批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使用;具体指导、协调各级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省委编办下达有关部门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具体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各部门单位、事业单位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具体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及“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以及统计业务工作等。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部门包括市委编办内设7个职能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市委编办

  财政拨款

  15

  7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财政拨款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市委编办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全省机构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主旋律,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改革为主线,以规范管理为主攻点,以队伍建设为主抓手,紧紧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个主题,持续落实“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改革”这两项任务,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三项改革,重点依靠“政策法规宣传常态化、‘放管服’监督规范化、机构编制服务标准化、电子政务信息化”这四个支撑,深入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文明型机关”这五型机关,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水平。一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水平。先后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批复成立了沙县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沙县小吃产业发展中心、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三元区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分别确定为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并批复成立了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二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社会稳定水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和产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直各部门承担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具体科室。三是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事业水平。积极做好教育、卫生计生、水利等从事公共服务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部门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积极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县(市)成立总医院的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指导和督促县(市、区)科学合理配置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切实解决教育系统机构编制核定不规范、使用不科学等问题;将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三明职业中专学校进行整合,组建三明职业技师学院(筹),优化整合了职业技术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河长制”有关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以推进改革为主线,全面提高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水平。一是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2017年,共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项、下放3项、委托县级实施2项,保留283项;共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8项;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并公布47个市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权责事项6127项,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全覆盖;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0个市直部门单位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公布随机抽查事项180项,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0%覆盖,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对 2013年以来取消和下放的221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建立监管责任清单,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了部门单位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市级共取消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61项、增列246项、调整423项、下放13项、委托县级实施5项,做到了在省直部门单位纵向清单出台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市直部门单位相关清单的衔接落实工作。二是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组织开展三明市本级及尤溪县、将乐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对省委编办批复试点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中的147个事业单位(市本级56个、将乐县44个、尤溪县47个)全部实施了改革,试点市县共增设行政机关内设机构35个,核减事业单位46个,核减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73名。201711月,我市市本级和尤溪县、将乐县试点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中央编办评估验收组的评估验收;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下发了《关于报送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的通知》,完成各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摸底和改革时间表的制定工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纪检监察领域有关改革,积极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机构编制服务工作;稳步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收的衔接工作;推进市级跨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整合组建了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稳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委编办年初结转和结余45.92万元,本年收入208.27万元,本年支出221.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51万元。

  (一)2017年收入208.2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0.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8.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元。

  2.事业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0.06万元。

  (二)2017年支出221.6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6.89万元,增长19.9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6.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66万元,公用支出34.54万元。

  2.项目支出24.9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元。

  4.经营支出0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8.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万元,增长7.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1001 行政运行16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1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新增创城奖、综治奖和交通补贴等经费支出。

  (二)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资金安排,相应减少部门大盘子专项资金支出。

  (三)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退休干部高龄补贴支出,发放对象与上年底对比没有新增,因此支出经费不变。

  ()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9万元。为2017年度决算新增核算项。

  ()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调整医保缴交基数。

  () 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3.05万为去年结转结余的医改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

  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万元,同比下降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10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单位公务配车,实行公务交通补贴。

  (三)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编办、省委编办来明调研、督查和外省市编办调研组来明考察学习我市医改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163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00%,主要原因是: 2017年以来中央编办、省委编办来明调研、督查次数多;2017年多批外省市编办调研组来明考察学习我市医改工作,相应增加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2%,主要是: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三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业务费24.95万元。

  (2)市委编办部门业务费所包括的项目:一是机构改革经费,预算安排金额10万元;二是中文域名注册费,预算安排金额10.95万元;三是编制手册经费,预算安排金额4万元。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市委编办部门业务费为为财政一般预算资金,其使用范围为:机构改革、市直党政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网上中文域名注册所需经费,每年度编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资料所需经费。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紧紧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三明发展”这一个主题,全面落实“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这两项任务,着力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三项改革,持续强化“权责清单监督管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名称管理”这四项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新三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市委编办业务费年初总预算为24.95万元,实际下达经费为24.95万。

  (6)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2.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2017年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业务经费项目,主要由机构改革经费、中文域名注册费、编制手册三个项目构成。项目的进展及执行过程中目标、计划没有调整,按照年初计划进行。通过对比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是否相对应判断目标管理合理性;通过考核评议判断,基本完成了年内计划目标,成本控制率达98%,有效控制项目支出成本。未超出年初预算。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市委编办业务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4.95万元,总投入24.95万元,资金到位24.95万元,实际使用24.9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机构改革经费10万元;中文域名注册经费10.95万元;编制手册经费经费4万元。

  3.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了评价2017年市委编办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自评内容包括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资金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情况。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即:采用现场核验、查看内业等方法获取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资料,采集和核实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复核、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数、方法及程序实施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评价核验,2017年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成本目标:24.95万元部门业务经费用于中文域名注册费10.95万元,机构改革经费10万元,编制手册编印4万元。目标完成100%

  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全年开展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完成47家市直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融合工作。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产出质量目标:2017年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权责事项的梳理工作,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社会效益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各部门权责清单在网上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4、存在问题

  (1)因公用经费不足,存在业务经费项目的经费与公用经费混用的情况。

  (2)业务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明确。

  (3)业务经费项目在投入分配上不够细化。

  5.有关建议

  (1)合理安排业务经费项目的经费分配使用,逐步杜绝与公用经费混用情况。

  (2)根据年度项目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值。

  (3)根据年度项目工作量的不同,对业务经费项目的投入分配作进一步的调整和细化。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