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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
来源:[市编办]   2019-04-16 17:34:00    字体显示:  

各科室: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增强党员干部法律素养,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明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法制教育与机构编制工作相结合,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机构编制法定化”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宪法意识和“编制就是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开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积极组织参与“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质。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县(市、区)党委中心组和市直有关单位开设机构编制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者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了解保密要求,强化保密意识,养成保密习惯,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道德讲堂、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反腐倡廉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责任清单。细梳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制定学法用法责任清单,并报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实施时间:20193月,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健全学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讲座辅导、知识测试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2次。(实施时间:20191-12月,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强化普法宣传。充分运用三明市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做好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实施时间:20191-12月,责任科室:各科室)

、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是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举措,增强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努力营造深厚的学法氛围。

(二)要周密部署。综合科、机关党支部要按照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学法用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法措施,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确保实效。全办学员干部要把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着力提高法治水平。要坚持以自学为主的学习方式,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效果。

 

附件:三明市委编办学法用法责任清单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315

  

附件:

 

 

 

 

 

三明市委编办学法用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责任

单位

具体安排

完成

时限

1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

全办干部

综合科

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党员讲坛等载体,以及“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12月底

2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全办

党员干部

机关

党支部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12月底

3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全办干部

综合科

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党员讲坛等载体,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教育

12月底

4

学习党规

党纪知识

全办

党员干部

机关

党支部

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党员讲坛等形式,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宣传教育

12月底

5

开展机构编制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县(市、区)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市直有关单位

综合科

为部分县(市、区)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市直有关单位开设机构编制知识专题讲座,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12月底

6

开展法律

知识测试

全办干部

综合科

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有关学法用法知识测试活动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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