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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大田县“四管齐下”推进生态综合行政执法
来源:[市编办]   2018-05-09 15:41:00    字体显示:  

  近年来,三明市大田县针对因矿山不规范开采而导致植被遭破坏、弃土弃渣乱堆、水体被污染等生态方面的问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福建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切实解决了生态环境监管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2016年大田县政府凭借推进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项目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一是整合职能集中执法。将分散在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矿业、安监等部门在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划由生态综合执法局承担,统一受理、调查、处置生态环境方面的违法案件,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统一高效综合执法。

  二是强化队伍专业执法。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组建一支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执法严格的生态综合执法专业队伍,并将全县18个乡镇划分为四个执法片区,将执法人员分成四个执法小组,各小组每季度各轮换一次执法片区,进行轮片巡查,有效解决了改革前执法人员不足且各自为战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综合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完善机制联动执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负责生态综合执法的统一指挥调度,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综合执法协作制度、综合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将水利、城管、发改、国土、安监、公安、林业、检察院、法院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单位的内下设机构,统一入驻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形成了一个中心管协调、一支队伍管执法、多个部门联动监管的生态综合执法工作格局。

  四是数字监控高效执法。通过融合视频监控、易信群数据、“12369”投诉信息和“生态通”APP移动执法终端等全方位的数字化生态综合执法手段,及时将生态综合执法的处置情况以照片文字的形式反馈到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监控技术,对综合执法情况作出统一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明市委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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