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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三项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2013-11-29 11:13:00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增强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东县编办创新举措,以“三项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1.建立定期公示制度。为更好的接受群众的监督,每季度末,县登记局都会在如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当季度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每年的4月,在如东日报上对全县496家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其中抽取20家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同时建立季度公示制度,有效强化了事业单位的法人意识和责任意识。

   2.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上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给信息公开发布装上“安检门”和“过滤器”,首先由事业单位就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确保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其次由举办单位进行复审,侧重审核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最后由登记管理机关确认备案,通过保密审查明确界定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把符合公开发布条件的信息更放心、更及时、更广泛地发布,使信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

   3.建立处理应对制度。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控制和监督检查,登记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若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监督对象可根据具体问题向县登记局进行举报、投诉,县登记局将依法对社会举报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形成“实地调查、整改落实、答复反馈”的举报处理应对机制,确保事业单位能够依法、诚信运行。

                                       (如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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