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上海市浦东新区委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理顺政事管办关系,梳理事业单位与市级、区级、街镇相关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完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一、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选取区民政局社区治理和服务发展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建交委物业管理事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沟通会,从制定目的、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方面,对试点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讲解和指导,明确要求,细化步骤,形成试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二、明确方法路径,推动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组织试点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围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等内容,重新梳理事业单位职能和明细事项,将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等进行细化,按照党建工作、干部人事、收入分配、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业务运行等类型,逐项分解列清政事权限,以清单形式加以明确,避免出现职责交叉重叠、责任不明、关系不顺等问题。
三、强化审核把关,促进政事权限清单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事业单位全面梳理、举办单位各职能处室初核、机构编制部门初审、提出反馈意见和修改完善上报等程序有序推进,区委编办与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充分沟通、逐项复审,全面规范清单事项要素,统一共性职责事项表述等,确保清单事项和主要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客观,各主体之间职责清晰具体,让清单成为规范权力边界和运行制度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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