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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委编办室务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6-09-29 15:50:00    字体显示:  

各科、局:

    《三明市委编办室务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室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0

三明市委编办室务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三明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

    室务会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全面领导责任, 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做到“五个着力”。

    (一)着力加强廉政教育

    1.中心组带头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室务会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辅导、专题学习、重点发言、集体讨论等形式,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一次以上,并将学习研讨情况报市委、纪委。

    2.开展任前廉政教育。拟提拔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要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的基础上,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室务会备案。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

    3.开展警示教育。采取组织学习纪检部门编印的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二)着力建立和完善制度

    4.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五抓五看”和“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制定室务会主体责任清单,以主体责任清单制订、落实、检查、考核、追究为抓手,推动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市委编办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室务会议制度、市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重要机构编制事项先调研论证、先征求意见。

    7.健全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制度。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配套规定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8.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9.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任前廉政考察、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选择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作风

    10.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开展“访部门、走基层、深调研、献良策、促发展”和“服务部门单位零距离”活动,全面落实市委编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部门、基层听取干部群众对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对策措施。落实“马上就办”的要求,深化“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不断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深入整治“庸懒散奢”、“为官不为”等问题。

    1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办法》、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办公用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四)着力落实党纪党规

    12.强化政治纪律。室务会要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确保党员不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1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扣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重要业务、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措施,提升廉政风险点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五)着力抓好部署检查落实

    1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每年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室务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

    16.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抓好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市委编办主任责任

    市委编办主任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四个亲自”。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安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二)坚持严格管理。对班子成员和科(局)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三)坚持传导压力。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科(局)负责人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科(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约谈班子成员及科(局)负责人时应有适当工作记录。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坚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坚持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和亲属,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每年按规定报告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三、室务会其他成员责任

    室务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五个落实”。

    (一)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室务会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经常检查分析分管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政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落实教育管理。落实与分管科(局)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廉政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并有适当记录。

    (三)落实督促整改。对分管科(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上级巡视、巡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负责人并督促抓好整改。

    (四)落实制度规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落实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和亲属,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每年年底前向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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