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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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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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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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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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审改办〔2017〕3号),部署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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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调研,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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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精神,以《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明审改办〔2017〕1号)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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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精神,以《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审改办〔2017〕2号)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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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照全省各系统纵向清单,调整规范有关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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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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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印发《三明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联组办〔2017〕2号),部署第二批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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