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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集中行政审批机制 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2015-04-28 10:34:00    字体显示:  

       (本文在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接地气 一招鲜 见实效创新做法征集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滨海新区充分发挥综合配套改革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积极探索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为特征的行政审批体制,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一、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

  打破以往“重审批轻监管”和行政审批机构“传达室”、“收发室”的局面,设立区行政审批局,加挂区行政服务中心牌子,为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以1枚审批印章代替109枚印章,实现了“一颗公章管审批”,并通过从前的“物理平移”向“化学反应”的内在变化,改变了以往各部门进驻中心实施行政审批的方式,切实消除审批“体外循环”的现象,现场审批率达到100%

  (一)划转归并相关职能。将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等18个部门2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对区规划国土局、区公安局等9个市区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部门及市垂管部门,进行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整合,设置行政审批处(科),整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5个功能区管委会保留现有行政审批职能,进一步扩大审批权限。按照强街强镇和服务下沉的方向,将包括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卫生、计生、农业等所有面向群众和企业的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街镇。

  (二)合理优化机构设置。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并兼顾解决新区地域面积较大与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的矛盾,设置3个综合处室、7个业务处室和汉沽、大港2个分中心,共计12个内设机构。2个分中心除不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事项和网上申报办理的事项外,其他各类事项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权限办理。在5个功能区分别成立隶属于其管委会所属的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接受区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加强街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对便民服务事项科学分类,构建“政务超市”,实行“一个门”、“一站式”服务。

  (三)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要求和“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将人员编制由原职能部门整体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共核定行政编制138名,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减少60%以上。原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根据职能划转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形成集中有效的行政审批机制

  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简化审批办法、完善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方式与流程等重点,通过对政府权力作“减法”为激发市场活力作“加法”,对重复审批作“除法”为提升行政效能作“乘法”,建立起一套操作易行、协调顺畅、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

  (一)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企业投资项目,凡不关系和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内容,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由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建立电子要件库,以唯一编码对申请要件进行登记,统一电子存档,实现申请材料的多部门共享共用,有效解决了审批要件重复提交问题。

  (二)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完善禁止制、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充分发挥审批主体相对集中的优势。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体化”审批,对每个审批阶段,由一个部门实行一体化审批,实现了从项目备案或核准到取得开工证,全程办理累计的自然时间由140天缩减到70天以内,核准类项目90天以内。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条龙”审批,增加概算预算决算审查、转固定资产、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环节,构建从立项到形成有效资产的全程服务模式,实现了从立项到开工许可累计自然时间70天以内。

  (三)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方式与流程。实行“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搭建网上办事大厅,建立最便捷的审批备案制度。通过定岗定员定责定质和绩效考核的“车间式”管理模式,将责任与效率落实到每个审批人员。在科学排出审批流程的基础上,通过中心内网全部实现“流水线”审批及不同部门间网上征求审批意见,既简化审批环节,又实现效率可控。申请人可就200项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申报办理,审核批准后到中心一次性领证。对简单事项采取“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的模式,实行快速审批、立等审批,55项事项仅需1个小时,216项事项可在1个工作日完成;建立企业设立“一口式”服务模式,一个窗口接收申请材料,一天取得“四证一章”,时间缩短近2/3。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提升无偿帮办队伍,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提供全程、专业、快捷的服务。

  三、推进其他相关配套改革

  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力度,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组织体系,通过全面综合统筹、上下左右联动,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工作相协调,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

  (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自2011年以来,市级向滨海新区多次依法下放市级审批事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到新区管理。滨海新区在稳妥承接下放的236项事权基础上,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不断扩大功能区、街镇审批权限和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实现了“新区的事新区办”,让企业、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二)同步推动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制定《滨海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进行适当调整。涉及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的部门,强化其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的职能。

  (三)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体系,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出台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明确政府“许可家底”,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派驻制,设置整体覆盖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环保市容、教育、卫生、农业、国有资产、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审管互动信息交流、重大事项会商、专业审查员审核、监管部门派出监察员参与踏勘等机制,实现了事后监管部门对审批过程实时掌握、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的目标。建立诚信记录机制,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承诺的申请人列入“黑名单”,让诚信企业一路绿灯、失信企业处处受限。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操作规程(SOP),对每个审批窗口和后台工位实行“一对一”视频监控,对工作人员实施百分绩效考核,有效保证审批服务质量,杜绝利益寻租现象。

  经过10个月的顶层设计、前期准备和5个月的实际运行,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各项工作运转平稳,共完成接件60102件,办结59209件,办结率达98.5%。单办件事项平均办理时间5.67小时,与去年同期的22.85小时相比,用时仅为1/4。全新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促进新增企业注册4957家,同比增长56.18%。审批服务的专业化、便捷化、快速化,使得企业和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报送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编办

  执笔人: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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